关于印发《涡阳县教育系统禁毒预防教育“6.27”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涡阳县教育系统禁毒预防教育“6.27”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涡阳县教育局
2017年8月31日
涡阳县教育系统禁毒预防教育“6.27”工程实 施 方 案
为保护和促进全县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遏制和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遏制涉毒人群快速增长的势头,根据《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和市、县禁毒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禁毒预防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和《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根据青少年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遵循和把握教育规律,以校园为重要阵地,发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有效净化青少年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通过禁毒知识的普及,增强青少年学生抵御毒品的能力,实现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进一步降低毒品的社会危害,为平安涡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禁毒预防教育以五年级及以上、高中(中职)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力争2018年前构建完善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协作有效、监督到位、评估科学的工作机制;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方式更加新颖、方法更加多样,师资力量配置齐全,教育基地布局合理,宣传资料规范充实,禁毒社会氛围更加浓厚;青少年学生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校青少年学生涉毒违法犯罪率为零。
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将禁毒教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县教育局成立禁毒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 彧
副组长:王 森 杨文权 侯广维 陶 坤 陶治洋
成 员: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学区中心校校长、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配备一名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员。
三、任务要求
(一)提升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水平。
1.落实毒品预防专题教育课时。2017年起,全县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应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常规课程,从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三年级,每学年至少安排2课时的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中等职业学校每学年至少安排2课时的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在每学年新生入学后和毕业生毕业前必须各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
2.建立毒品预防教育师资队伍。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应将毒品预防教育列入教师培训内容,通过开设相关课程、邀请专家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毒品预防教育意识和能力。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协调督导加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兼职老师、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每个学校至少配备一名校外禁毒辅导员。
3.丰富学校毒品预防教育资料。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毒品问题特点,依托国家禁毒办、教育部已制作的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专题片和优秀禁毒课件,精选制作与本地毒情相适应的教育资料,配套完整的教学教案,指导学校真正将毒品预防教育内容纳入本地课程教材中。
4.创新校园毒品预防教育模式。
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创新毒品预防教育模式,将禁毒元素有机融入语文、历史、化学、生物、思想品德等课程,发挥渗透教学作用。同时要全面开展禁毒预防宣传进校园活动,推进落实校园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一个工作领导小组,一支师资队伍,一个禁毒宣教场地,一次禁毒活动,一本禁毒书籍,一个禁毒光盘,一节禁毒课,一封家长信)。
(二)拓展应用毒品预防教育社会资源
1.大力开展网上禁毒宣传。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根据青少年学生多以互联网和新媒体为获取信息渠道的特点,组织青少年学生浏览“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实现实时参观、互动和测评。组织青少年学生关注禁毒微信公众号,实现接收禁毒消息、线上咨询答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等功能。组织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网上禁毒知识竞赛、禁毒网络征文活动。
2.开展禁毒直观教育。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的教育宣传作用,协调督导各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个年级的学生就近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同时要通过组织戒毒康复人员、优秀禁毒工作者进学校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提高禁毒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保障
1.健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队伍。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置专门的毒品预防教育部门,配备毒品预防教育专兼职人员2—3人。
2.建立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校要完善多渠道筹措资金的经费筹措机制。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投入。
3.建立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责任追究制度。各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定期将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我局以及当地禁毒办。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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